我在杭州某酒店消费,用信用卡结帐,由于酒店无法提供其盖章的发票,我将其POS机扫卡单全部拿走,酒店没有留其中任何一联,留了电话,待他们将发票送到我手中时,归还扫卡单一联。
后续打电话到酒店,但告之还没有发票,我狂晕。
于是在信用卡出帐时,告之银行此情况,但银行说,信用卡消费不凭签字,及扫卡单,仍然要扣款,此类情况可求助警方,让我大吃一惊,信用卡消费居然可以不凭扫卡联及签名!
特求助大家:此种情况该向何处投诉?税务局吗?谢谢!